医院后悔为天价藏獒做手术
昨天庭审时,动物医院称,藏獒纯种认证过程严谨复杂,于先生提交的藏獒“纯种证明”是在藏獒死后半年补开的,属“草率”。手术中,医院使用的麻醉药系进口药,虽没批文但不是假药,也未合并使用乙酰丙嗪,而是含乙酰丙嗪的药物。一审法院仅凭于先生88万的收据及卖狗人证言,就认定藏獒价值实属离奇。
“我从业25年,至今还租住半地下室,根本没有能力偿还45万。(事发后)两回想死没死成。我上诉就是想在死之前弄明白为什么要判决45万?”医院负责人李先生情绪激动,“人同命同权,狗也应该同命同权。一个矿工死了赔20来万,难道狗死了还要比两三个矿工的生命贵吗?”这次手术只收了1400元,“要知道狗那么贵,医生肯定不会给做手术”。
听闻李先生说法,于先生大怒:“你45万是钱,我88万不是钱啊?”
二人的争吵,被法官禁止。
因于先生不接受动物医院提出12万元调解意见,该案将择日宣判。
对话
“天价判赔将伤害兽医行业”
昨天庭审时,中国兽医协会宠物诊疗分会副会长、北京小动物诊疗行业协会理事长刘朗旁听此次庭审后认为,如此天价赔偿被法院支持,将给兽医行业带来冲击。
新京报:本案中,动物医院为何用无批文药?
刘朗:中国宠物诊疗距国外发展差了50多年……由于法规有些滞后,有些在国外非常成熟药品还没有得到批准,本案中使用的“舒泰”的批准正在进行中。在国家目前没有文号情况下,为解决兽药用药,利用报关单加专业盖章,使药品在审批进行中可以使用。从临床讲,该药“舒泰”的确是没有问题的药。
新京报:针对动物在治疗中死亡案例,宠物医院都怎么解决的?
刘朗:秉着息事宁人的态度都会做出相应补偿。但像本案,花1400元手术却有230倍的差异赔偿,将对整个兽医行业都是个伤害。
新京报:赔偿额是否有具体规定?
刘朗:没有。我们在呼吁兽医法,作为兽医法起草人员之一,行业协会针对这类案件作出相应调整。比如,要狗主人在看病前就认定狗的价值、应该赔偿额是多少。在任何麻醉、手术之前签署协议书,认定应赔偿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