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薪30万父亲起诉14岁儿
父亲说,抚养费用过高
陈先生是渝北区人,2009年离婚,当时儿子10岁。因双方自愿离婚,签了一份协议后,经营了15年的婚姻散伙。
该协议对夫妻共同财产和儿子抚养费的约定比较详细。在共同财产上,两人有5套房屋,陈先生和前妻各分得1套,另外3套房中的50%产权归前妻,另外50%由他赠与儿子﹔给儿子的抚养费,陈先生按照上一年度总收入的25%,按年支付给前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