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座谈会上,各方大多对深圳市第三看守所赞不绝口。不过,来自深圳市检察院反渎职侵权局相关人士提醒说,深圳市第三看守所条件优越,但正是因为条件优越,更要注意嫌疑人“找关系”逾期留在看守所,而不前往监狱。据悉,看守所通常羁押未决嫌疑人,判决之后被告人需移送监狱执行刑罚。
根据新的刑事诉讼法,“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在被交付执行前,剩余刑期在三个月以下的,由看守所代为执行。”新刑事诉讼法实施之前,剩余刑期在一年以下的,均可在看守所代为执行。该人士提醒监管场所严格执行新的刑事诉讼法,检察院也会加强“刑罚执行交付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