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开始,吕子江还惴惴不安,但此后却成了“习惯”。
2008年至2011年,他5次将自己与家人外出旅游的费用以公务出差、联系工作等名义报销,共贪污公款61262元。
非法持枪和3000多发子弹
在立案侦查期间,永康市检察院还接到市民反映:吕子江有暴力倾向,私自藏有枪支、弹药。
打猎是吕子江的“业余爱好”,他曾多次到江西等地打猎。有的人就投其所好,向其提供枪支、弹药。他为了避人耳目,没有放在自己家里。
经多方调查,2011年8月18日晚上,永康市检察院在他岳父家,起获一支小口径运动步枪、3730发运动步枪子弹等物品。
经金华市公安局物证鉴定所鉴定:缴获枪支具备十足的杀伤力。
吕子江,1964年出生,原任永康市江南街道工作委员会书记。
2011年7月4日,吕子江因经济问题被永康市纪委予以“双规”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