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充市仪陇县一名男青年居然与亲姐姐产生了畸恋,在姐姐与他人恋爱后,为报复与其姐恋爱的男子,他将对方的父亲杀死并纵火烧房,归案后在押解途中又曾脱逃(本报曾报道)。近日记者从市中级人民法院获悉,该男子数罪并罚,一审被判处无期徒刑。
陷身畸恋被叫停 铤而走险害乡邻
阳泉1994年3月出生于仪陇县来仪乡,初中毕业后在家务农。2011年初,他从小抱养在外面的二姐梅雪回家认亲,阳泉竟对她一见钟情,二人的关系越来越亲密,最后竟产生了畸恋。
为了阻止这对亲姐弟的行为,2011年8月,父母请人在本乡给梅雪介绍了一个男子穆明义,并多方给她做工作,梅雪最终与弟弟断绝了不正当姐弟关系,并与穆明义交往。阳泉对二人的恋爱极力反对并多次阻挡。为摆脱阳泉的纠缠,不久穆明义带着梅雪悄悄外出打工。
阳泉对穆明义产生了强烈的嫉恨,决定报复其家人。2011年10月2日凌晨2时许,阳泉携带木棒、手电筒从家中来到穆明义家中,用木棒和斧头猛击穆明义之父穆守礼的头部致其死亡。为掩盖杀人罪行,阳泉又用穆家的汽油纵火焚尸后逃离现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