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周从地上捡起烟盒,把钱装进去,塞回醉汉兜里。但是,醉汉仍旧不依不饶,又从兜里掏出了全部钞票递给他,然后迅速走开,并回头撂下一句:“别再跟着我。”高周有些蒙了。“虽然我不是雷锋,但也没必要给我钱啊。”高周回忆,当时他只能远远地跟着醉汉,看着他消失在冷库旁的一片矮房中。事后,高周数了数醉汉递给他的钱,总共320块钱。
[求回音]
这样的钱不能要,想还给那位醉酒市民由于没有留醉酒者及其亲友的任何电话号码,高周无法联系上对方。3月10日他告诉记者,对方在醉酒的情况下,硬塞给自己的钱“要不得”。
高周说,希望通过本报找到那位醉酒市民,把钱还给他,和他聊聊。关于他的特征,高周记得,男子体形微胖,身高一米七左右,戴眼镜。当时穿的是灰色上衣,皮鞋是系鞋带的那种。
[律师说]
醉酒者把钱给人已构成赠与和被赠与关系。男子喝醉酒,把钱硬塞给别人,或把身上的现金分发给路人,这样的事媒体还报道过好几起。湖南万和联合律师事务所李健律师认为,醉酒者把钱交给对方后,双方已构成赠与和被赠与的关系。法律承认并保障这种关系的稳定性。
如果醉酒者事后想拿回钱,必须提供足够的证据,证明当时不知情或意识混乱,而在现实生活中往往很难举证。如果确实发生这种情况,赠与方又希望拿回钱,最好采取协商的方式。当然,如果对方愿意无条件归还就最好不过。(潇湘晨报 本报记者 帅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