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男后因窃盗案未入狱遭拘提,他虽称有精神疾病无法入狱,猫咪主人也指控郑男故意用烹猫的变态手段杀猫,是想取得精神异常证明规避服刑,检方函查医院后认定郑男确有精神问题,但不影响入狱,去年11月先将他发监。
检方日前开庭时,郑男室友否认让猫挨饿,还扛来事发后原封不动的微波炉“凶器”,强调将向郑男另求偿“小咪”火化费及微波炉无法再使用的损失,共约4万元(新台币,下同)。
毁损最重判2年
由于郑男坦承杀猫报复并毁损室友计算机、床铺,检方昨依毁损罪嫌、违反“动物保护法”起诉郑男,依法毁损罪最重可判刑2年,虐猫部分最重可判刑1年。
至于郑男邻居证称,曾听过住处附近有猫咪遭烫死,因相关证人均仅称“小区老一辈的人有听过”,缺乏具体事证,检方认为证据不足,无法追诉郑男刑责。
虐猫挨罚判刑案例
2012/09/18:基隆航调站调查员罗永舜将流浪猫灌水装袋虐死,罗男先遭移送考绩会,检方尚未侦结。
2012/08/04:台北女子彭诗涵没回租屋处喂猫,致13只猫饥饿互啃而亡,遭判刑5月,得易科罚金15万元。
2010/10/06:台大博士生李念龙用抛摔、挤压幼猫腹部等方式虐猫致死,遭判刑6月,得易科罚金36万元定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