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宝驰公司代理人却表示,该车1挡时速就可过百公里,杨女士当时的车速肯定属于超速行驶。而且交警勘查时没有发现刹车痕迹,说明杨女士没有采取制动措施,直接就撞到了墙上。根据交管部门出具的事故责任认定书,杨女士负全部责任。
杨女士在庭上表示,该车原定试驾地点是金港公园内的赛道,但是根据丰宝驰公司的要求,试驾地点改为社会道路。此外,陪驾人员允许其借道超车,在超车过程中发生事故。杨女士认为,事发时车辆稳定系统未正常开启,轮胎磨损严重、不具备上路条件是造成车辆侧滑引发事故的主要原因,不同意丰宝驰108万余元的索赔请求。
法院经审理认为,虽然经鉴定涉案车辆轮胎的胎面花纹已磨损应停止使用,但是该结论尚不足以证明系车辆原因导致交通事故的发生,故杨女士应当赔偿涉案车辆损失。同时,法院认为由于涉案车辆未上机动车号牌,未投保,轮胎磨损,在此情况下丰宝驰要求杨女士驾车在社会道路路段行驶,违反了交通法规及国家相关标准,对于损害发生也存在过错。
最终,法院一审判决杨女士赔偿车辆损失30万、鉴定费3000元。据悉,一审宣判后,丰宝驰公司不服,已就本案提出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