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晚,阿强回到出租屋,如实向胡以梅说把儿子卖了,胡以梅又哭又闹,但于事无补。胡限他三个月内把儿子追回来,否则就报警。阿强好言哄住了她。
第二天,阿强带着胡以梅踏上了回乡路。他本意是“复仇”,但他滞留家乡两个月,一直到12月底,都没有动手,原因是“看到何习云有老有小,想到小时候吃过他家的饭,他父母见了我很热情,亲戚也劝我不要冲动,我忍住了,没下手,但我有下手的权利。”阿强说他是一个“以牙还牙、有仇必报”的人。
等手上卖儿所得的钱花得差不多时,阿强开始强烈地思念儿子———孩子都会很清晰地叫爸妈了,当爸的竟亲手卖掉了他!阿强觉得自己对不起可爱的儿子,一定要找回他!于是,去年12月底,他领着胡以梅,从贵州老家回到了番禺。“只要儿子找回来,我愿意坐牢。哪怕让我死,我也愿意!”
他一连数天拨打“王英”的电话,无人接听。找不到“中介”,而自己对湖南买主又一无所知。无奈之下,阿强来到“交易”地点附近的桥南派出所,一为自首,二为报案,想请警方帮自己找儿子。
阿强说,当时大约是今年1月,接警的黄姓警官做了笔录,并让阿强留下儿子的相片及就医等相关资料,还用棉签蘸取了阿强的些许唾液,以备DNA测试。随后,黄警官让阿强回去,过完春节再处置。临走,阿强并没有得到接警回执。
记者调查
警方证实“自首”记录
19日下午,羊城晚报记者与阿强一起,来到番禺区公安分局桥南派出所,希望找当时接警的黄警官了解情况,但他不在。值班民警梁敬凯花费半小时,才在电脑里查到阿强的“自首”记录,并致电黄警官进行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