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阿强到派出所“自首”、民警接警后没有当场出具回执的情况,朱永平认为这属于不当行为。阿强主动到公安机关自述其事,应被认定为投案自首,警方应立即留置他不超过24小时,这期间对他所述内容进行核查,如涉嫌犯罪,可以刑事拘留。在确认阿强没有危害社会的倾向后,可批准其取保候审的申请。
朱永平表示,阿强投案自首两个月过去了,警方既没有找过他,也没有介入寻找他儿子,这在一程度上是失职渎职行为。
悬疑待解
通过记者的调查走访,阿强所描述的情况基本能构成一个“完整”的“故事”,但仍有连串悬疑待解。比如———
阿强自称在“交易”时将孩子的出生证交给了“王英”,但按照相关规定,没有合法婚姻关系的阿强“夫妇”如何从一家公立医院获得孩子的“出生证”?
按照阿强的说法,为了“复仇”,不惜“托孤”甚至是卖儿,关键时刻却被亲戚劝阻。我们固然不愿看到他错上加错,但这种思想转变似乎“落差”太大,或许另有隐情?
“王英”的真实身份、去向如何?公安机关对此事的处理是否符合法规规定?下一步,是否以及将如何展开调查?
除了上述关于事实部分的疑问,我们更关心的是———两岁男孩邓有祥的命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