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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报刊文谈城镇化:户籍人口外来人口同城不同权

2014-06-11 17:36:45 点击: 来源: 网络转载 反馈
导读:城镇化是现代化的必由之路。经验表明,没有哪个国家能在低水平城镇化下进入中等收入和高收入社会。但是,如果在发展中忽视城镇化质量,即便达到70%以上的高城镇化水平...

  推进以人为核心的城镇化,要着重解决好现有“三个1亿人”问题

  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是伴随我国实现现代化全过程的长期任务。到2020年的这一段时期,要着重解决“三个1亿人”的问题,即促进约1亿左右的农业转移人口和其他常住人口落户城镇,改造约1亿人居住的城镇棚户区和城中村,引导约1亿人在中西部地区就近城镇化。

  有序推动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是推进以人为核心的城镇化的首要任务。城镇化的核心是化农民为市民。我国城镇化目前存在的最大问题是,人口市民化率的提高大大滞后于城镇化率的提高。2013年我国人口城镇化率达到53.7%,但人口市民化率只有36%左右。有人担心,只解决1亿人城镇落户难以适应城镇化快速发展的需要。也有人担心,差别化城镇落户政策会不会使流动人口多的地方特别是大城市和特大城市农民工想落户而落不下,而落户条件相对宽松的中小城市又没有人愿意落户。事实上,2012年,在地级市以下就业的外出务工农民工占外出务工农民工总量的70%,约1.1亿人。如果这些人有意愿在中小城市落户,对于推进市民化将是一个重大进展。大城市和特大城市的农民工,仍可通过居住证等逐步融入城市。因此,到2020年,促进约1亿左右农业转移人口和其他常住人口落户城镇,是一个多层面、可操作的工作目标,并不是只解决落户那1亿人的基本公共服务,其他人不在解决范围内。对此,要全面正确地理解。

  加大对中西部地区城镇化的支持,是优化城镇化布局和形态的重要手段。东部地区城镇化率已达62.2%,而中西部地区城镇化率分别只有48.5%和44.8%,随着东部产业转移加快和西部大开发、中部崛起战略的深入实施,在中西部资源承载力较强的地区,促进农业转移人口就地就近从业定居,具备了条件和可能。统计显示,近年来中西部吸纳农民工就业能力明显增强,2010—2012年,全国新增农民工总量2038万人,中西部吸纳了62.4%,年均增长635.5万人。但是,引导约1亿人在中西部地区就近城镇化,并不是一件可以轻易完成的任务。需要加快推进新型工业化进程,壮大现代产业体系,完善基础设施网络,提高公共服务保障能力,才能增强中西部地区城市群和城镇的发展后劲,确保农业转移人口就地就近从业定居,优化城镇化布局和形态。

  加大棚户区和城中村改造力度,是建设宜居城市的关键举措。战后许多发展中国家在高城镇化水平下落入“中等收入陷阱”,一个重要的原因是不能给城镇人口和移民提供足够的就业机会和配套的公共服务,出现了一边高楼林立、一边棚户连片的“贫民窟”现象。统计表明,仅有0.6%的外出农民工在务工地购房,绝大多数农民工尚不具备在城市购房的能力。因此,应以公共租赁住房为重点,扩大城镇保障住房覆盖范围,逐步将中低收入住房困难的农业转移人口家庭纳入保障体系。通过多种保障措施,逐步改善困难群体的住房条件。可以说,棚户区和城中村改造,是我国改善城市人居环境的独创措施,将对治理“城市病”起到重大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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