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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海潜龙:中国常规潜艇从转让制造到自研的回顾

2014-06-07 16:23:43 点击: 来源: 网络转载 反馈
导读:我国潜艇的发展道路根据我国国情,经历了转让制造--仿制改进--自行研制的发展历程。建国初期,我国的潜艇事业也是“一穷二白”,通过仿制走向自行研制是一条可行的捷径。

  1959年2月4日,中苏两国政府签订《关于在中国海军制造舰艇方面给予中华人民共和国技术援助的协定》,简称《二·四协定》。协定规定由苏联转让五型战斗舰艇、两型导弹及某些配套设备的制造权,由苏联提供图纸资料、器材设备并派遣专家指导建造。协议规定1959年629(中国代号6631,简称31)大型常规动力弹道导弹潜艇订货建造2艘,633(中国代号6633,简称33)中型常规动力鱼雷攻击潜艇订货建造6艘。与《六·四协定》不同的是同时引进了潜艇设计指导性资料及配套材料、设备的生产制造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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