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军在沈阳的作为并非独例。分配在佳木斯的中共东北干部团第二大队副队长吕清回忆道: “苏军军纪不严,不得人心,最明显的事有两件:一是苏军的一些指战员,奸污妇女,在群众中影响很坏;二是把中国的一些大豆,船只、机器等东西往苏联运,群众很有意见,失去了民心。”(中共佳木斯市委党史工作委员会、佳木斯市志编审委员会办公室编、《佳木斯党史资料 第一辑》,1985年07月)
中方向苏军交涉,苏联解释:不得已拿刑事犯补充兵力,军纪无法改善东北民众原以为赶走了日本人,就可以安享太平,但想不到得到的是鸡犬不宁,于是纷纷向东北抗日联军和入城的八路军诉苦,第一批出关的八路军冀热辽部队进入沈阳后,听到这些情况向苏军政治部提出交涉,苏军政治部答复说:“已经采取了许多措施,惩罚违反军纪者。多的时候每天枪毙二十人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