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吨4元的“黑煤抽成”不给了
千树塔煤矿距离榆林市中心约35公里,为榆林市千树塔矿业投资有限公司所有。该矿前身为黄陵县江源有限责任公司,2011年9月份,经陕西省矿业权转让中心公示,由榆林市千树塔矿业有限公司出资受让了黄陵县江源有限责任公司在李家峁的探矿权。然而,自该公司进驻李家峁村后,和该村的关系便紧张起来。
“我们与千树塔煤矿之前的公司有协议,协议约定每吨煤抽4块钱给村民用于青苗补偿、劳务用工等补偿。可榆林市千树塔矿业投资有限公司过来后,协议就不履行了。”李家峁村一位村干部解释,这里所说的煤是指煤矿卖的“黑煤”,“黑煤”就是没有正式销售手续的煤,最初千树塔煤矿给过两个月钱,但后来就不给了。
村民曹德厚介绍,千树塔煤矿从两年前就开始“放黑煤”。最初,该矿发“黑煤”是由村上开单子,司机拿了单子,才去矿里装车——4块钱就直接从吨煤里抽了。
对于从“黑煤”里抽成,村民认为理所应当。因为煤矿建设、开采,占用了村里的田地,污染了环境,按“官煤”(有合法生产销售手续的煤)标准每吨煤收取4元补偿费,没什么不合理,而且“周围煤矿出‘黑煤’也都是给所在村这样出的”。
但千树塔煤矿并不这样看。4月15日上午,煤矿负责人杨某称,该煤矿“从不卖黑煤”,也没有与李家峁村签订任何协议,所以不可能给该村按吨煤抽成。
对于李家峁村反映其没有手续采、卖“黑煤”的情况,杨矿长指出,千树塔煤矿手续“还正在办理”,并未正式投产,现在所产煤只是“工程煤”。他表示,尽管旁边的神树畔煤矿(也占有李家峁村大面积井田)在给李家峁村“抽成”,但该矿不能给。
神树畔煤矿位于麻黄梁镇断桥村,也占着李家峁村的一部分井田,有当地村民称,神树畔煤矿产销煤的手续也不全,但因为按时给周围村子“黑煤抽成”,故而相安无事。对此说法,神树畔煤矿办公室负责人袁某以“领导在外地开会”,回避了采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