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独二孩”政策在各省、市陆续落地,但由此引发的“二孩权”消解对策也频现苗头。
长沙也有媒体报道了当地一市民的遭遇。这位母亲在生下一个女孩后想再入职场,却在求职过程中频频遇上“二孩歧视”。尽管她并没有生二孩的计划,“但很多公司了解到我一胎生的是女儿后,似乎认为‘生二孩’可能性很大。”
上述个案绝非鲜见,从用人单位的角度观察,这样的“歧视”似乎是自然而然的。毕竟,在一胎政策下,用人单位对适龄女性员工休产假的预期是相对确定的——绝大多数女性在职业生涯中将只休一次产假。企业据此做好工作交接也相对可控。但在“单独二孩”政策下,用人单位对于女性员工因休产假而产生的工作协调变得相对困难。尤其是对于一些女性员工较多的用人单位,碰到员工扎堆生育,在用人上还真会难以应对。如重庆某职校,据称“教职工仅有200多人,其中有近1/4的女教师符合生育‘二孩’的条件”。在校内设定“二孩指标”也因此成了该校不得已而为之的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