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台湾《联合报》报道,台湾陆军上兵苏咏盛四年前遭中尉排长郭景志凌虐致跳楼死亡,军方依“因公病死”发给抚恤金,但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审理认定,苏因长官凌虐致死,改判防务部门须依“因公死亡”抚恤苏的家属,金额相差至少300万元(新台币,下同)。
刑事部分军检署当时认定,苏咏盛被恶整,手猛搥墙壁时疑似“罹患急性压力疾患”的短暂精神病,以致无法控制自己行为而坠楼,将郭景志依凌虐部属致死罪起诉。军事法院一、二审都判郭7年2月徒刑,郭于前年上诉台湾高等法院被驳回定谳,但在发监前逃亡,目前遭通缉;法院也判决郭要赔偿苏家318万元。
这是军法案件移送司法审理后,行政法院首度就军方长官凌虐部属致死行为,判定属“因公致死”,而非“因病致死。
“不想再提伤痛往事!”苏咏盛母亲说,“凌虐儿子的长官脱产,我们还在打官司”。嘉义市府民政处兵役行政科说,军方当初发放抚恤金55万多元给家属,但苏咏盛父母不接受军方调查,打官司告军方。
行政法院法官调阅卷宗发现,苏咏盛跳楼前写下“妈,对不起,我先走了,我无法过这样子的生活;可能到死的时候,还会挂念着你们,还有我最想见到的那个人,因为我是世上最笨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