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妻子婚后一去22年 丈夫欲离婚发现“查无此人”

2014-06-07 21:52:13 点击: 来源: 网络转载 反馈
导读:22年前,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上秀丽村村民区伯迎娶广西女子李某,结婚两个月后,妻子以回娘家迁户口为由一去不返,丈夫等待多年后想结束婚姻关系却发现妻子“查无此人”。

  出现转机

  盼行政诉讼解困局

  事件近日有了重大转机,佛山市高明区法院院长李少锋下乡调研获知此事之后,建议区伯通过行政诉讼走出困境。

  区伯完成立案手续后,法院专门派人奔赴广西,对李某户籍进行调查。

  昨日上午9时,这起特殊的“民告官”案件如期开庭。区伯与为其提供法律援助的律师出席庭审,被告高明区民政和外事侨务局指派一名副局长携代理人出庭应诉。双方围绕登记时提交的登记资料是否齐全真实、程序是否违法及起诉是否超过诉讼期限等焦点问题展开了激烈的辩论。

  原告区伯一方认为,被告当年在办理婚姻登记时审核不严格,在李某提供的《婚姻状况证明》写着“年龄属实”而不是“情况属实”的情况下仍为其办理结婚登记,而且在《结婚登记申请书》上也没有填写李某的身份证号码。“这表明当时李某没有提供有效身份证件,因此登记程序有严重瑕疵,理应撤销结婚登记。”区伯的代理人说。

  被告高明区民政和外事侨务局表示,他们也很希望帮助区伯解决问题,民政部门受制于当年落后的技术条件,婚姻登记档案管理办法并没有要求将申请人的身份证或户籍证明复印存档,“当时的做法是核对原件后交回给申请人的。”该代理人表示。

  “不管怎么说,李某确实就是提供假的身份信息去登记的,我跟谁结的婚都不知道,二十多年来婚姻关系名存实亡,这都不能撤销不是很荒谬吗?”庭审完,区伯如此说。

  该案当庭未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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