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机关指控:从2012年1月开始,被告人熊海兵组织周树兴、詹洪群、周国强、王春兵等人,擅自更改兽药组方或在兽药中添加违禁成分,生产、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的假兽药。从2012年1月到2013年2月,不符合国家标准的重症绝杀、超强克拉风暴、克拉克、氟莱克、特效阿莫先、克拉阿莫先、阿莫先、第二代克拉阿莫先、高热蓝耳抗毒清、混感全能等兽药的累计销售金额为1729.97万元,其中天星系列售药的销售金额为531.04万元,天星系列售药在浙江地区的销售金额为58.93万元;添加违禁成分盐酸氯丙那林的兽药品种超强多抗、超能金尊、咳喘停、特效咳喘宁的累计销售金额为28.12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