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刚:
这里面会出现由于一些双方的误解,造成了可能不必要的一个严重的后果。那么对于民众在当前这样一个大的转变的形势下,我觉得更应当加强这方面的普法教育。让所有的民众都明白,警察在执法的过程当中,在某些特殊的情况下,他是为了公共安全,为了更好的制止犯罪,那么还是要依照警察的指令来行事。而不是见了警察,在任何情况下,首先选择的就是逃跑。这样会造成一些不必要的误解,而导致严重的后果。
主持人:
刚才在街头采访的时候,有一位接受采访的人说,他说警察一掏枪我就害怕,那我就会跑。其实这种情况,可能是多数人的一种反映,那么在这种情况下,尤其是在全国,一线民警佩枪已经成为一种大趋势的情况下,民众应当做出什么样的配合和反应,和心理上的一些调整?
陈刚:
这个作为民众来讲,其实就是应当关注我们警察执法当中一些具体的大的法律条例。警察在执法过程当中,实际上是非常明确的,因为持枪并不意味着可以滥用枪,因为开枪往往是在遇到非常紧急的情况下,而且要危及到公共安全,威胁到我们警察本身安全的时候,或者在一些非常严重的一个后果可能会造成的这样一个前提下,才可能会最后使用枪支。而且使用枪支,按照我们国家的规定,必须要鸣枪警告,除非有一些特例,来不及鸣枪的时候,也有一些特殊的情况可以先行开枪。但是这个,并不能够说明我们就可以滥用枪支。所以民众在这方面首先要明确,警察有枪并不代表着可以滥用,所以从总体上来讲,其实警察佩枪,实际上是对整个社会安定的非常有力的一种支持。
主持人:
好,非常感谢陈院长。今天我们节目讨论的核心内容是枪,但实际上我们关注的还是人,是持有枪的人,和有可能被枪头对准的人。因为一旦使用枪支,就意味着如何面对生命。好,这就是今天的节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