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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老板非法集资被判无期 公务员丈夫涉案被查

2014-06-07 21:51:31 点击: 来源: 网络转载 反馈
导读:5月13日,衢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宣判一起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件,被告杨某犯集资诈骗罪,一审判处无期徒刑。据了解,杨某曾经是经营过铝塑门窗,投资过水泥厂的...

  金某供述,他的工作就是介绍别人来存钱,他向亲戚及以前的同事发了名片,并打起了广告:杨某为人可靠,有一个门窗厂和1000多平方米的店面,还有很多房产和汽车,丈夫是地税局的领导,而且存款月息高达2%至3%。

  金某先后给杨某介绍了52人,参与吸收集资款共计654万余元。杨某会每月按他介绍来存款金额的0.5%(部分短期借款按1%)支付介绍费,他一共收到介绍费30万元左右。

  非法集资1亿多元

  丈夫也因涉案被查

  杨某很快陷入泥沼中,债务如同雪球般越滚越大,案发前,借款人不断上门索钱。2012年7月30日,杨某走投无路,向公安机关投案。

  法院经审理查明,杨某吸取集资款后,仅将极少量资金用于生产经营,大部分资金用于支付高额利息、放贷给他人及个人消费等。至2011年底,杨某向500余人及某典当公司集资共计10013万余元,而至案发,她共支付上述被集资人利息2347万余元,归还本金484万元,实际骗取集资款7181万余元。

  法院一审判决杨某犯集资诈骗罪,判处无期徒刑。记者还了解到,杨某的丈夫姜某也因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另案处理。目前此案江山法院正在审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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