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过与丈夫商量,宋女士决定不助长男子这种“歪风”,她给男子打过去电话,称包不要了,她决定去补办证件。一听这个男子急了,他最终同意当日20时许在95路公交车王顶堤终点站将包送还宋女士。当晚,男子如约来到,他40多岁,戴着一副眼镜,身高1.70米左右,宋女士拿出200元钱感谢对方,他拿了钱一句话没说,蹬上自行车就走了。
警方
数额过高涉嫌敲诈勒索
昨天,市公安局从事多年刑侦工作的李警官表示,如果事主怀疑对方是偷包人,或者捡到包后归还时要价过高涉嫌敲诈时,可以拨打110。民警判断捡包人没有刑事责任后,可以对双方进行调解。
按照法律规定,遗失物是属于失主本人的财产,如果公民拾到遗失物,应该返还,但是因此产生的必要的交通费用,应由失主承担。李警官特别提醒,捡到遗失物的个人,向失主强行索要赎金,且数额过高、情节严重的,已经涉嫌敲诈勒索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