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性地看,不受理越级上访,未必是坏事。越级上访耗费巨大成本,也可能很难取得良好效果。原因在于,一个信访问题,无论向哪级机关反映,最终都要由有权处理的机关来办理,这是由行政级别管辖权决定的,也是由行政管理工作的程序性特点决定的。而近年来,一些地方粗暴截访,甚至制造黑监狱,早已惹得天怒人怨,对相关人员应依法惩处。如果越级上访渐趋减少,非法截访也将失去意义,不再能成气候。
早在1981年,人民日报就刊发评论员文章,提出“把问题解决在基层”,其中一些观点在今天看依然毫不过时——“从绝大多数上访者来说,只要能在本地解决,谁愿意越级上访呢?他们所以拖儿带女,背井离乡,上访告状,主要是因为在下面无人过问,无人受理。可见,采取具体措施和办法,是做到把问题解决在基层的关键一条。”很显然,不到万不得已,民众不会走上艰难的上访之路。如果基层政府,特别是公检法机关真有负责任的意识,真把上访者当成亲人,愿意为上访者解决实际困难,越级上访的现象就不会愈演愈烈。
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让每一个上访者都能得到公平的制度出口,也许有些乐观,但是如果不依法解决上访者的合理合法诉求,就是制造社会不公,也会制造不定时炸弹,基层就难以平静。如果基层平静不了,省城和京城也不可能祥和。说到底,解决民众的信访难题,关乎基层政府的善治,关乎国家治理现代化,也关乎社会稳定和法治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