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外交部发言人华春莹主持例行记者会就外国渔船进入海南管辖水域须经批准等问题答问。
据海南省政府网站公布的《海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办法》第三十五条规定,外国人、外国渔船进入海南省管辖水域进行渔业生产或者渔业资源调查活动应当经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批准。该办法于2013年11月29日经海南省人大常委会修订通过,自2014年1月1日起施行。
华春莹对此表示,中国是海洋国家,沿海省份根据国家法律制订地方法规,规范海洋生物资源养护、利用和管理,完全是正常的、例行的做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