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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妓女的收费标准:名妓初夜约12万人民币

2014-06-05 16:43:32 点击: 来源: 网络转载 反馈
导读:古代歌舞艺人表演完毕,客以罗锦为赠,称为“缠头”。后来,“缠头” 又作为赠送给妓女财物的通称。那么,在古代,妓女们的“缠头”有多少呢?又是按什么标准来收费的呢?

“缠头”,指的是妓女的收入。古代的笔记、小说中,为名妓一掷千金的故事有很多。“千金”是泛泛之词,把她们的收入换算成真金白银,那时的社会景象就更为真切。我们可以在古代的一些文学作品中来估算古代妓女们的收费标准。

京剧《玉堂春》起解一折,苏三有一段西皮慢板:玉堂春,含悲泪,忙往前进。想起了,当年事,好不伤情。每日里,在院中,缠头似锦。到如今,只落得,罪衣罪裙。

苏三说的“缠头”,专指嫖客付给妓女的报酬,这个词儿,源于唐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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