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宪法,报告书阐述了迄今为止政府对自卫权的解释进行修改的变迁。日本政府历来认为,日本拥有集体自卫权的“权利”,但不允许“行使”。报告书指出,在目前环境和局势发生巨大变化的情况下,修改解释显得尤为急迫。
对于行使集体自卫权的条件,报告书提出三条意见:关系密切的国家受到攻击时;如果搁置不理,会对日本安全构成极大影响时;有关国家明确提出支援要求时。在此之上,还需寻求“国会批准”。原则上行使集体自卫权需获得事先批准,但在应对弹道导弹等紧急事态时,也可实施事后批准。
对于行使集体自卫权的手续,报告书提出,需要“首相的综合判断”及“经过第三国时,需获得该国的同意”。对于行使集体自卫权的范围,报告书没有明确的规定,因此也意味着日本自卫队可以到世界任何一个地方去行使集体自卫权。
日本内阁官房长官菅义伟在8日的记者会见中表示,日本政府将会根据这份报告书,在16日左右发表关于行使集体自卫权的“政府方针”。他说,政府将会就如何保护国家领土完整和国民生命财产的安全发表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