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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早报:过度言论自由绑架了美国总统?

2014-06-07 14:37:11 点击: 来源: 网络转载 反馈
导读:新加坡《联合早报》2月10日文章 原题:冯月季:美国媒体拿总统开涮为何只能是娱乐事件 过去的一年,美国总统奥巴马过得并不轻松...

  杰弗逊总统废除恶法

  联邦党人打击自由言论的卑劣目的仅仅在于挽救自身的政治劣势,这种做法很快被共和派和美国民众识破。他们认为《反煽动叛乱法案》与美国宪法第一修正案中的保护言论自由的条款构成激烈冲突,当时共和派的领袖托马斯·杰弗逊(Thomas Jefferson)向民众呼吁:1798年7月14日国会通过的《反煽动叛乱法案》因为剥夺了新闻自由,所以不是法律,因而完全是无效的。因此,当1800年杰弗逊赢得总统大选之后,第二年即废止了该法案,杰弗逊写信给约翰·迪金森说:一个自由的政府比其他一切形式的政府更为生机勃勃。

  事实上,《反煽动叛乱法》并不是美国历史上打击报刊言论自由的先例。殖民地时期,曾有轰动一时的“曾格案”,当时的北美大陆的着名律师安德鲁·汉密尔顿(Andrew Hamilton)为美国先驱报人约翰·彼得·曾格(John Peter Zenger)辩护并胜诉,法庭宣判曾格无罪。汉密尔顿的辩词因其为出版自由慷慨激昂的陈述而广为流传,汉密尔顿把新闻自由看作是上天和国家的法律赋予人们的权利,是以说真话、写真话来揭露和反对专制权力的自由。……对于一个思想高尚的人,失去自由,不如死。

  然而,正如美国大法官霍姆斯(Oliver Wendell Holmes, Jr.)后来所说的,所有的生活都是一场实验,美国新闻自由的历史同样如此。新闻自由的边界在哪里?在许多涉及言论或新闻自由的案件中,联邦最高法院认为不应当对媒体进行事先审查,而至于是否事后惩罚则抱着一种默许的态度。事实上,这种做法看似保护“公共福祉”,然而若真正实行起来,却极有可能滑向“秋后算账”的危险边缘。1917年,一战爆发时,美国政府再次通过《反间谍法案》,规定战争期间任何人不得散布反战的言论,违反者即构成犯罪,霍姆斯大法官制定了“明显而即刻的危险”标准来判定何种言论应当受到事后惩罚。

  但是霍姆斯的判断标准遭到了不少人的反对, 其中不乏法学人士。同样着名的汉德法官在与霍姆斯讨论言论自由的问题时指出:直接煽动“暴力反抗”的言论应当受到惩罚,但是当批评的对象指向政府或公共事务时,其言论无论是委婉还是激烈,都不应当受到事后惩罚。汉德法官做出这样的论断唯一的理由在于:意见的自由表达是权力的最终来源。当霍姆斯在审理了几起涉及言论自由的案件,并且从他人的批评和建议中进行了审慎的思考,写下了永远改变美国人对自由理解的文字:所希望达致的最终的善好应该通过思想的自由交流来实现,对真理的最好的检验是在市场竞争中让思想本身的力量为人们所接受,真理是人们能够安全实现其愿望的唯一基础。霍姆斯大法官还有另外一句话值得令人称道:“那些我们所痛恨的思想,同样自由。”

  经过无数法官们的努力,到1930年代之后,哪怕媒体对政府或官员的批评再露骨,也基本没有发生过“秋后算账”的事件。1960年代的“纽约时报诉沙利文案”可以看作是媒体批评政府官员的经典案例,关于这起案件有一句着名的判词:对公共事务的讨论应当不受抑制、充满活力并广泛公开。

  安东尼·刘易斯(Anthony Lewis)在其《言论的边界:美国宪法第一修正案简史》的序言中说,美国如今开放的言论和思想自由的源泉来自于宪法第一修正案中的保护言论自由的短短14个字,有太多美国人为了这14个字付出了他们的努力,才换取了今天言论自由的繁荣市场。以至于,法庭对媒体批评政府官员的言论有些“纵容”,但是可以看出这一“纵容”背后的某种自豪感,正如刘易斯所说的:“在今天,每一位总统都成了批评和嘲讽的靶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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