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木”归谁?
村民 希望施工方赔偿损失愿将乌木交给政府
“大概是12月中旬左右,那天我正在弄柴火,魏大友兄弟俩找到我说,他们要把水田承包出去搞养殖,可能要从我的水田过一下,并给了200元的过路费,当时我认为过就过嘛,都是邻居,又不影响什么,没什么关系。”村民袁家贵说,没想到过了几天,看见我家水田损坏严重。
村民冯贤珍介绍,她没有拿到过钱,但水田也被挖掘机损坏了,还从她的田里挖出了木头。2013年12月28日,有村民告诉冯贤珍,她的水田被破坏严重。冯贤珍赶紧去查看了自己的水田,并与村民拦下了挖掘机,并让对方出示相关手续未果,一名陌生男子还用语言威胁她。
水田受损村民表示,愿意把木头交给政府,但春耕临近,希望施工方尽快复垦,且赔偿经济损失。
政府 乌木属国家资源指定当地村民看守
昨日,记者从长宁县国土资源局获悉,目前该案调查进度已过半。
李官奎介绍,根据相关法律,疑似乌木属国家资源。村民农田问题暂时得不到解决,情绪激动,不让任何人运走木头,政府只好指定当地村民进行看守。
同时,李官奎表示,联盟村挖出的木头是否为乌木,还需要进一步鉴定,待事情妥善处理后,将妥善保管挖出的木头,并请示邀请专家鉴定和勘测地形,还可将挖出的“乌木”打造成新的景点。
“接到消息后,工作人员立即赶赴现场进行调查取证,并携带专业设备对现场进行了详细的二次调查取证,得出了破坏农田详细的相关数据。”长宁县国土资源局副局长黄彬说,以破坏耕地现状进行了查处,并对组织者进行了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