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案件起因,任岳峰说,自己发现杨顺明私吞他经营的餐厅营业款,要求其赔偿。杨顺明的哥哥杨顺祥出面协调,同意赔偿6000元。然而,在赔了2200元后,杨顺祥不肯再赔偿余款。
而杨顺明则有不同说法:自己发现任岳峰在做假烟,怕受连累而提出辞职,任岳峰对此不满,要他赔钱,并为此带人追打哥哥。
对于杨顺祥的死亡,任岳峰坚称自己没有动手。“我们没有强迫他到金殿后山,他是自己上车的。到了之后我一直在车上和出租司机谈车资及返回的事情,只听见外面很混乱,好像有人在追杨祥(注:实为死者杨顺祥,下同)。后来听说他摔了一跤,我下车看他在流血,就拿钱让他们(注:同案凶手缑某等)送杨祥去医院……”
云南天石智硕律师事务所陈红律师接受死者杨顺祥父母委托,当庭提出80余万元附带民事赔偿。对此,任岳峰在法庭上向死者家属表示歉意,其辩护人也当庭表示被告人愿意在能力范围之内,对死者家属给予30万元的附带民事赔偿进行抚慰。
公诉机关指控,应当以故意伤害罪追究任岳峰的刑事责任。由于案情复杂,本案没有当庭宣判。就民事赔偿方面,死者杨顺祥家属一方,将择日与被告人一方在法庭组织下进行调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