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小鲁。本报记者 陈剑摄
陈小鲁已经67岁了,他想寻求一种能够让自己问心无愧的生活。所以,在这个国庆长假的最后一个休息日,他早早起床,将一封写好的“道歉”讲稿装进皮包,然后开着自己蓝色的大众POLO车向北京八中出发。几天前,他专门上网看了一晚上“五四宪法”,那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第一部宪法。他说,自己当年违反的是第89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任何公民,非经人民法院决定或者人民检察院批准,不受逮捕。
他要为之道歉的往事发生在47年前—— “文革”初期,北京市的各中学爆发了对校领导和部分老师的批斗。在这场浩劫中,北京八中党支部书记华锦自杀身亡,教师高家旺自杀身亡,党支部副书记韩玖芳被打致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