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为城市的执法者,口口声声要我们为创建文明城市做贡献,自己却白天执法管理占道经营,晚上以身试法?“”岔巴子“在帖子里说。记者搜索这条帖子发现,截至发稿,微博上的浏览量已达2万。
昨晚8点,记者就此向洪山区城管局取得联系,该局媒体宣传负责人雷霓芬表示,照片显示的两人是否为同一人、是否是该局工作人员,以及为什么会外出摆摊等情况都还在核查中。“今天是周末,各个基层工作点除了值班人员,该休息的都在休息,联系、核查起来比较慢。”她说,该局已经注意到网友的评论和意见,很感谢其中冷静的留言者,“如果确实是我们的工作人员,我们绝不会简单地以临时工为借口,撇清关系,会仔细调查他为什么会这么做,再根据具体情况做出处理,也会在第一时间向网友公布。”
网友评论
雨中看鱼:为了生活都不容易,但是知法犯法也不对哦。
最爱河南:明知故犯。
D丶ale__水:有的摊位是合法的。都是为了生活。有钱谁愿意去摆地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