姚晨:微博营销不丢人,合法赚钱也不丢人。问题在于,这钱我真没赚过!
昨天下午,华谊姚晨工作室官方微博表示,在《劳动报》拒绝删除有关姚晨微博明码标价的报道,以及拒绝赔礼道歉之后,姚晨把劳动报社以侵犯名誉权为由告上了法庭。微博中贴出了姚晨状告劳动报社的民事起诉状。
3月20日,《劳动报》登载了名为《微博“明码标价”产业链浮出水面》的报道,报道中,《劳动报》表示东方卫视宣传总监韦亮告诉记者明星微博“明码标价”的事情,“像冯小刚、姚晨这样千万级粉丝的大咖(大明星),单独发一条软文价格为2万元,转发一条几千元。”此外,文中还提及了多名艺人发微博的报价。该报道发表后,众多媒体纷纷转载,网友们也热议此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