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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称李天一最先犯案不算轮奸 要看犯罪人主观意识

2014-06-07 21:27:01 点击: 来源: 网络转载 反馈
导读:李双江之子李天一涉嫌强奸罪被捕,检方确定李天一为未成年人,按照法律,他或可获得减轻量刑。有法律界人士推测,依未成年人标准,李天一的量刑有可能不会超过10年。

对于网友热议的“轮奸先后”问题,岳屾山律师表示,轮奸没有先后之分,要看犯罪人的主观意识,如果他主观意识上并不知道后面有人要实施强奸,那么就不算轮奸;如果他的主观意识上知道,是故意的,并与他人共同犯罪,先后紧接着对同一女性实施强行奸淫,那就是轮奸。

此外,虽然李天一的年龄曾遭到网友质疑,但检方已确定李天一为未成年人,按照法律,最多可减轻30%的量刑。有律师分析称,按照我国刑法,轮奸妇女的量刑起点是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根据犯罪情节,也可判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李天一为未成年人,在量刑上或有所减轻;但在此前,李天一曾因寻衅滋事被劳教,且获释后不满一年,属于“构成有前科”,或将成为加重量刑的依据。不过,也有法律界人士推测,依未成年人标准,对李天一的量刑也有可能不会超过1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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