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天一
最近,“李天一最先奸女不构成轮奸”的消息在微博热传,但它最终被证实为虚假消息。有律师指出,我国刑法中根本就没有轮奸罪,轮奸属强奸罪范畴,对量刑有重要意义。此外,检方确定李天一为未成年人,按照法律,他或可获得减轻量刑。
早前有消息称:李双江之子李天一涉嫌强奸罪于7日被批捕后,李天一的76人律师团队的领队称,李天一因第一个与被害女子发生性关系,不构成轮奸罪,只是以判罚较轻的强奸罪批捕。不过,此消息已被证实为虚假内容。
然而,李天一的罪名为何不是轮奸?北京市岳成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岳屾山律师解释道:“我国没有轮奸罪,只有强奸罪。两人以上就可构成轮奸,轮奸是强奸的一种。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而二人以上轮奸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