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小票上显示,生猛海鲜、河豚、山羊肉,应有尽有,菜金消费3030元,蓝带等酒水消费较多,花了3921元,加上其他费用,发票上显示消费金额为7064元。“贵宾签名”一栏中,签单落款为莆田市交通综合执法支队。
此事在微博上引起网友的广泛热议,有网友表示用公款胡吃,应该狠狠打击。也有不少网友表示,在倡导节约的大背景下,如此顶风作案,就该严惩!自掏腰包,就不能这样消费。
25日,记者向莆田市宣传部相关人员核实,经莆田市交通运输局调查后,初步认为网民反映的情况基本属实,系超标准公务接待。据了解,24日上午,莆田市交通运输局党组召开紧急会议,以监察室和财务科为主组成调查组,对相关情况进行调查。莆田市交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主要负责人在会上作了检讨。目前,莆田市交通运输局党组对该次接待签单人作出了停职调查的处理决定,并责令相关人员退还超标准接待的款项,待调查结束后作出相关处理。截至24日上午,超标准接待的款项已全部退还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