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审查,程某今年18岁,江苏沛县人。据程某交代,他于去年3月从老家来到西安,先帮着姐姐打零工,后到一家歌厅上班,租住在火烧壁村一间出租屋里。
去年12月26日晚9时许,程某趁隔壁房间租住的女青年小阳不在房间之机,潜入房间内偷走一部酷派手机。12月29日凌晨,程某又起歹意,再次捅开小阳的房门,采取持匕首威胁等手段对受害人实施了抢劫、强奸。事后,他还用相机拍下受害人的裸照,向受害人索要1000元,因受害人拿不出钱,他便让受害人准备500元钱,在3天内交给他,如果不交,就要将受害人的裸照发到网上。
第二天凌晨,胆大妄为的程某又一次窜入受害人的房间。发现受害人不在,他还留下一张威胁的字条给受害人,恐吓她赶快把钱拿给他。从受害人房间出来后,程某又窜至同院另外一间出租屋内,持刀对房间内租住的另外2名女青年进行了抢劫,抢走2名受害人一部手机和2枚戒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