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底,衡阳市中级法院以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判处顾湘陵无期徒刑;以受贿罪判处吴利君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
判决书认定,顾湘陵在任职期间,单独或分别伙同吴利君、顾湘衡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或以明显低于市场价为自己和特定关系人购房,除2000元马来西亚币外,收受的其余款项及财物折合人民币共计1687.4万元,其中未遂325.37万元。此外,顾湘陵对其拥有的家庭财产尚有4771.9万元不能说明合法来源。
2013年1月16日,查办此案的衡阳市检察院以一审法院对两被告人应予认定的犯罪事实没有认定、量刑畸轻,对吴利君应予认定的罪名没有认定为由,向湖南省高级法院提出抗诉。
破坏了城市规划
从顾湘陵的履历来看,他是一个熟知城市规划和城市建设的业务能手。可是这位业务能手却没有将自己的专业知识用来为美化城市建设、为百姓安居乐业服务,而是走上了以权疯狂敛财的道路。作为妻子,吴利君不仅没有阻止丈夫贪婪的脚步,还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为丈夫的权力寻租拓展领域,变成了贪内助。
“容积率提高一点,建筑面积增加一点,审批速度加快一点,少建条路,少征块地,少退点马路边线等等,这一点一点对顾湘陵来说,就是一句话或动动笔的事,但给开发商带来的却是动辄上百万元甚至是上千万元的利润。”邓淑芳在公诉意见中深刻分析道。
邓淑芳指出,就是这一点一点,给城市带来的却是深切的痛:塔楼之间间距严重不足、房间内部间距不合要求、楼房光照不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