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人张昆鹏
检方认为,张昆鹏的行为构成抢劫罪。对此,张昆鹏当庭认罪。
作案后伪造强奸现场
张昆鹏在法庭上说,他以前负责公司在惠泽园小区的快递业务,给付丽送过一两次快递,不太了解付丽的情况。“我也不知道为什么抢她,就是身上没钱了,想抢点钱。”
案发当天,他故意没有坐电梯,爬8层楼梯到付丽家。敲开门后,他掏出刀说抢钱。“我跟她又没仇,没想杀她,只想吓唬她。”按照张昆鹏的说法,付丽当时高呼救命,他就把她往屋里推,将她按倒在床上,并用茶几上的绳子将她的手脚捆绑住。
他说,在翻钱的时候付丽再次呼救。他很害怕,于是下了毒手。看到付丽停止了挣扎,他将她的衣服脱光,用被子盖住,制造了付丽被强奸的现场。“我这样是怕警察怀疑到我。”
作案后,张昆鹏揣着抢来的1600元现金和一包烟逃离现场。他开着哥哥的夏利车来到原单位宿舍,拉回自己的东西,随后买了次日的火车票想逃回家。
付丽的男友在7月31日早上来到付丽家中发现女友被害,立刻报警。逃跑的张昆鹏在火车上被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