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姐”、“房奴”这两个原本就非常惹眼的词凑到一起,果然引爆了舆情,果然有相当多议论把矛头指向了高房价:“看这高房价把人逼的”;“生活所迫啊,那些没技能的人怎么买得起房子”;“已经到了逼良为娼的地步了”……浏览一页页跟帖,不由得倒吸一口凉气——这是什么情况?!
中国的房价的确非常高,房奴的确非常苦,但不是什么问题只要扯到这个“纲线”上,就可以不顾是非对错。小萍的作为,果真是“房价高”逼出来的吗?据小萍交待,她十几岁就离开家,四处打工,现在已经在包头贷款买了房子,卖淫是她的主要收入来源。民警曾试图劝说小萍找个工作,可小萍说她没有任何技能,只能去当服务员,挣得少又累,不如她现在自由自在。
看了这段自述,你能说小萍的价值谬误不是铸成其悲剧的首要原因?嫌弃当服务员挣钱少,没什么技能又不去学,年仅20多岁却要买下140平米的房子……你总不能说,一个没什么技能没什么积极性没什么储备的小年轻,偏要在大城市里买个大房子,还要“万事如意”吧?
一定要指责,或许更该追问,以这样的条件,银行是怎么审核小萍的贷款的,是怎么评估其“还款能力”的?是不是为了卖房子而无底线地容忍并注入泡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