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有这样的传统,客人来了总要尽地主之谊,全世界所有好客民族也大多如此;问题是,慷慨到不让客人出一分钱的,恐怕还真不多。不光是网友对此有些看法,纳税人面对这样的大手笔,大概都会质问一声:为什么?凭什么?慷纳税人之慨,需不需要有具体的规则和明确的底线?梁特首来珠三角即使无需花钱,也需要给香港的纳税人交代;那么,接待梁特首的地方政府,是否也要给我们的纳税人一个说法?
在我们的“三公经费”里,公务接待向来是大头之一;让人困惑的是:接待的来访者,无论对方来自国内还是国外,基本都有自己的差旅费,还哪来那么多的公务接待费呢?所谓“公务接待”,有多少是名副其实的“公务”?又有多少是必须掏钱的“接待”?如果我们也像香港那样,需要对纳税人公开公务接待的每一分钱都是如何被花掉的,公务接待支出合理性还能通过公众验证吗?为什么我们的纳税人掏钱接待梁特首,反而要通过梁特首外访支出公开才能知道?最大的问题,还是公开得不到位,以及公开不到位背景下的权力乱花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