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东都护府始置于总章元年(668年),初设于平壤城,之后不断迁徙,名称也时有变化。上元三年(676年)二月迁至辽东郡故城,即今辽宁省辽阳市;仪凤二年(677年)迁至新城,即今抚顺市城北高尔山山城;圣历元年(698年)六月改称安东都督府,神龙元年(705年)又恢复旧称;开元二年(714年)迁至平州,即今河北省唐山市东北;天宝二年(743年)迁至辽西故郡城,即今辽宁省锦州附近。至德年间(756一758年)以后,安东都护府逐渐废弃。
安东都护府是上都护府,具有以下职能:一是管理高句丽等东北边疆少数民族,平时对边疆少数民族进行“抚慰”,遇有边疆少数民族反叛则领兵“征讨”。二是对辖下都督府的都督、州刺史,以及辖区内的边疆少数民族首领等有监督统领之责,对有功者则“叙功”,对有过者则“罚过”。三是负责辖区内边境的安宁,防止外敌人侵。安东都护府的职责也不仅仅是总领政务,而是集军政为一身的边疆管理机构。
由于都护府是由“都护掌统诸蕃,抚慰、征讨、叙功、罚过,总判府事”。为了有效地实施对高句丽等东北各边疆少数民族的统治,唐王朝对安东都护府长官安东都护的人选也十分注意。如薛仁贵、唐休景、薛仁贵子薛讷、唐玄宗第十三子颖王、王玄志、高侃等多是有功的武将或王子。
安东都护府最初归河北道,开元七年(719年)归平卢军节度使管辖,二十年(723年)由幽州节度使统领,以后由于契丹的兴起,安东都护府对高句丽等东北边疆少数民族的管理职能逐渐削弱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