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0年11月25日,中国人民志愿军在北朝鲜与美军正式开战。六天以后,整个世界传遍了一个重大消息:杜鲁门总统确认,美国将对华使用原子弹。
这则消息立即在中国激起义愤,它是中国老百姓当时所了解的美国企图灭亡中国的新证据。虽然这个证据只是一个消息,而未变成事实,但是它依然激发了中国人的爱国主义情怀和同仇敌忾的义愤,所以值得认真对待。
关于对华使用原子弹的解密文件
数十年后解密的韩战档案中,确有一份原始文件,就是1950年11月9日美国国家安全委员会绝密文件,题目骇人听闻:为反击共产党中国入侵朝鲜,关于美国使用原子弹的可能性所需考虑的问题。
这份文件由两项内容组成:首先是复述美国安全委员会早先通过的关于使用原子弹决议中有关的两项决议;其次是一旦考虑有可能使用原子弹,美国政府有关部门应该考虑的诸项问题,这一部分由23个问题组成,归类在底部加了黑线的两个题目之下,分别是:“在朝鲜用于战术目的”和“在满州(指中国东北地区)用于战略目的”。
这份文件第一部份全文如下:
“安全委员会1948年9月6号通过的一份有关使用原子弹的文件包括下列决议:
12、同意“在敌对情况中,国家军事机构必须准备好及时、有效地利用一切适当可行的手段,包括原子武器,并必须从国家的安全利益出发采取相应的计划。
13、在战争状态中使用原子武器的决定,由战时的执行主席在他认为必要的时候做出。”
在复述了1948年安全委员会的有关规定之后,文件进入具体内容:“为了反对中共入侵朝鲜,使用原子弹的可能性分为两种:战术目的,用于朝鲜;战略目的,用于满洲里(MANCHURI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