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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挺卖首饰解决新四军军需 拒国民党“雪中送炭”

2014-06-07 16:12:40 点击: 来源: 网络转载 反馈
导读:叶挺(1896—1946年),字希夷,广东惠阳人。1988年,被中央军委确定为共和国36位军事家之一。1924年赴苏联东方劳动大学与军事学校学习。

  叶挺酷爱摄影,他用来拍照的徕卡相机,不是用公款购置的,而是用夫人卖首饰的钱在香港买的。叶挺的二儿子叶正明回忆说:“1938年,父亲虽然是一军之长,但生活并不宽裕,妈妈出阁前是东莞的名门闺秀,出嫁时带来了一批嫁妆,于是,妈妈卖了一些首饰,这一年和爸爸一起在香港买了一架西德产135徕卡相机。打那后,不管战事多忙,他都把相机带在身边,拍摄了许多战地照片。有一次,爸爸到上海为新四军筹款,住在霞飞路公寓,正遇日本飞机轰炸,成群的炸弹就在身边呼啸爆炸,闸北成了一片火海。爸爸不顾个人安危,站在阳台上举起照相机,拍下了侵略者的罪行。”如今,泾县云岭“种墨园”内展出的摄影作品,大多是叶挺任新四军军长期间在皖南拍摄的。这些摄影作品,成为新四军军史中非常宝贵的资料。

  叶挺还带头捐款建起简陋的军部摄影室。成立军部摄影室主要做两件事:一是拍新闻照片,对外宣传新四军在前方作战取得的胜利;二是给新四军排级以上干部建立照片档案。当时不少红军老战士,都想拍张纪念照片,寄给家人,自己留存。于是在军部摄影室的基础上,又增设了合作社性质的照相服务社,由叶挺、项英和陈毅等人带头捐钱集资入股,购买照相器材,私人拍照和冲印照片要记账收费。当时只有两台相机,一台是用120胶卷的禄来福来相机,另一台是照相馆用的木制座机。暗房用几丈黑布做帐幕,红灯是用油灯罩上的红玻璃代替,没有电源印片,放大全靠日光。叶挺利用闲暇,随身带着徕卡相机,多次亲临摄影室当教练和辅导员。

  曾在军部工作的画家赖少其回忆说:“我1939年10月到皖南参加新四军,叶军长即把自己所拍的战地照片拿给我看,说想编一本《新四军》摄影集,送香港印刷,交宋庆龄、史沫特莱作为海外宣传品,为新四军筹集经费和医药,同时也为了粉碎顽固派对新四军所谓‘游而不击’的造谣污蔑。”令人遗憾的是,由于种种原因,叶挺拍摄、编辑、出版新四军影集的计划未能实现。

  临大节而不苟,严守节操,志不可夺

  1941年1月皖南事变后,叶挺赴敌谈判,遭到国民党反动派无理拘押。陈诚受蒋介石的指派,企图说服叶挺到国民党领导的军中任职,叶挺始终不答应。气得陈诚反问道:“共产党领导的军队抗日,国民党领导的军队也抗日,你为什么就不愿意到国民党军中来任职?”叶挺回答:“道不同,不与为伍,我的追求只有共产党。”张发奎劝他到柳州去,在张所在第四战区司令部任副职,叶挺愤愤地说:“在这个世界上只有站着死的叶挺,绝没有爬狗洞的革命者!”即使蒋介石亲自出面,也没能动摇叶挺的革命意志。蒋介石半是安抚半是威胁地说:“我指示尔一条正路,尔能绝对服从我,跟我走,尔一定可以得到成功,不然尔就算完了。”叶挺坦然地说:“我早就决定我已经完了!”蒋介石眼看叶挺口气这么硬,只好给自己下台阶,改变口气说:“也不是那样意思,我叫尔到三战区去好好休养,尔的前途是光明的。”叶挺毫不犹豫,斩钉截铁地说:“如果照这样做,大家一定说我自私,怕法律处置,我不能这样做。”蒋介石无计可施,无奈地说:“回去好好想一想,同郭司令商量好了答复我。”郭忏把叶挺送回住地又谈了约一个小时。叶挺给蒋介石的最后答复是:“我不能这样做,请枪毙我吧!”叶挺从被扣押之日起,多次要求“公开军法审判枪毙”。叶挺在写给蒋介石的信中提出“恳准判挺以死刑,而将所部被俘干部不问党籍何属,概于释放,复其自由”。并多次向蒋介石提出“挺愿以一死为部属赎命”,“不愿苟且偷生”,“愿保其真情而入地狱”。叶挺在被囚禁期间,愿以一死维护新四军的荣誉,维护共产党人的尊严。在黑暗的囚室里,他先后写了著名的《囚歌》和《囚语》以明志。这充分表现了一个共产党人视革命气节重于生命的浩然正气和不屈服于邪恶势力的革命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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