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DF经国号战斗机
台湾“中国国民革命军”空军自40年代起,装备了多代美制军用飞机。其中战斗机就包括P-39、P-51、F-86、F-104、F-5、F-16ABLOCK20等,由螺旋桨战斗机一直到第三代喷气战斗机。长期装备美式先进战斗机,使得仅统辖着2000万人的台湾当局,一直在空军战斗机层面保持着与大陆间的技术均势。但负面的影响即台湾一直缺乏自行研制战斗机的能力,而且处处受美国武器售台政策困扰。为此台湾当局在70年代后励精图治,力求在美国支持下,最大程度的独立研制一种较为先进的战斗机。
70年代末期的时局背景是,台空军现役的F-104、F-5日渐老迈,更新替换的机种一直没有着落。当时台方最佳的选择是美国刚研制成功,先进程度仅次于F-15的F-16A/B战斗机,但美方拒绝出售。美国原本还有另外两种专为出口而研制的低档战机F-20“虎鲨”(F-5战斗机的改进型)和F-16/79(换装低性能的J-79发动机的F-16),本来台方“退而求其次”也挺好。但82年中国与美国签订了8?17公报,美方因此暂时停止了向台售武。同时解放军空军的歼-8高空高速战斗机研制成功,歼-7系列进入成熟阶段,对台湾的威胁越发增大。在这种情况下,台湾当局不得不下决心研制战斗机。当然美国当局及各大军火厂商在背地里承诺给予台方充分技术支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