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5年7月,法国因要求不同,包括设计领导权和采用什么发动机等问题上未能达成一致,而宣布退出合作研制计划,开始单独研制“阵风”(Rafale)战斗机。EFA由五国合作改为德、英、意和西班牙四国联合研制。经费的分摊是英国和德国各33%,意大利21%,西班牙13%。四国的分工是,英国航宇公司负责前机身、鸭翼和右翼上的活动面;德国航宇公司负责中机身、腹德和方向舵;意大利阿莱尼亚公司负责左翼及其活动面;同时,阿莱尼亚公司还和西班牙航空公司共同负责后机身,西班牙航空公司和英国航宇公司共同负责右机翼。EFA原计划生产8架原型机,1991年改为7架,编号为 DA3一DA7,其中英、德、意各制造两架,西班牙制造一架。要求第一架原型机在1992年夏末出厂,最后一架原型机1994年底出厂。
后来,苏联解体,东西两德统一,德国认为原来的威胁已经消除,对新型战斗矾的需求发生了变化,加上两德统一消耗了大量资金,而造成预算紧张,因此德国希望改变计划,搞一种更便宜的轻型战斗机。到1992年6月30口,德国政府还曾宣布退出EFA研制计划,但迫于国内外的压力,不久又放弃了退出 EFA的主张。在德国的坚决要求下,四国经过反复磋商于同年8月4日达成一致.继续进行EFA的研制工作,但需将该计划的原预算削减30%,重新讨论设计方案。1992年12月底,英、德、意和西班牙四国国防部长在布鲁塞尔最终达成协议,决定四国.合作研制维持不变,但为了降低成本,对EFA的原设计方案作了简化调整,新方案称为“欧洲战斗机2000”,即EF2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