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国内制造商的努力下,从2010年开始,美国全面改革出口管制体制,去年,美国商务部产业安全局和国务院国防贸易管制局各自发布了修改《出口管制条例》和《武器国际贸易条例》的最终规定,将部分军品清单上的物项转入商业控制清单。
此次修改在商业控制清单中新增一个“600系列”分类,将军品清单中部分“较不敏感”的物项移至商业控制清单中的这一新分类,涉及的产品主要有原属于军品清单中的部分航空器、蒸汽涡轮发动机、水面舰、潜水艇。
同时,美国商务部产业安全局也将对现行商业控制清单中的军品重新定义,并将它们移入“600系列”分类。
例如外国制造或位于外国的军用商品,将扩大到包括包含任何原产于美国的“600系列”分类物项的商品,以及使用源于美国的“600系列”分类技术所制造的直接产品。
增加新的分类以后,这些物品出口到国外通常只需要获得美国商务部产业安全局的许可,不再像过去一样,由美国国务院国防贸易局监管。
而纳入到美国商务部的商品管制范畴后,一些并不具备威胁的产品,比如螺栓在被认定为基础零部件的条件下即可出口,这将为美国企业提供更多发展海外业务的机会。
尤其值得注意的是,针对中国军需品出口的最终用户制度,也适用于列入“600分类”的产品。但是,被美国纳入战略授权许可例外的36个国家,在满足一定条件下可以获得许可例外,遗憾的是,中国不在36个国家之列。
中国商务部门一直强调,美国一方面强调对华贸易存在逆差,另一方面却又限制对华出口,拒让中国企业享受相关贸易便利,这是一种自相矛盾的逻辑和做法。
近年来,美对华出口快速增长,但高技术产品远远滞后于农产品等商品。中国的广阔市场为美企业扩大对华出口创造了巨大商机,不合理的出口管制政策制约两国贸易发展,也直接损害美国企业利益,减少美国就业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