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3月,年仅14年的英国少女简·安德森在英格兰威根市一位朋友家中作客时,被两条斗牛獒犬及两条斯塔福郡斗牛梗撕咬致死。这一悲剧发生后,英国民众号召修改相关法律,并展开了一项以简·安德森的名字命名的教育活动,敦促宠物犬的主人更好地履行责任,避免更多类似惨剧的发生。
对于《危险犬类法案》得以修订,英国首席警务人员协会也于5月12日晚表态予以支持,并称此次的法律修订是“意义重大的进步”。
负责管理全国危险犬类的警方人士加雷思·普里查德表示:“尽管新修订的法律并不具有追溯性,也不能挽回已经发生的悲剧,但我仍希望因恶犬袭击失去生命的12名儿童及8名成年受害人的家属从新法中得到慰藉。”
普里查德还指出:“对恶犬伤人致死案中宠物主人的量刑从两年增至14年,也反映了对这类案件严重性的认可及重视。”此前,在法律修订的过程中,曾有声音认为,在此类案件中,对狗主人的最高刑罚应为终身监禁,但随即引发巨大争议,反对者指出终身监禁量刑过重,在恶犬伤人致死案中对宠物主人的惩罚力度不应超过酒驾,据悉目前在英国酒驾致人死亡的案件中,肇事者最高获刑就是14年。
保护入户服务人员权益
《危险犬类法案》获得修订的积极意义还在于,能够给家政服务人员、园艺工人、维修工人、邮递员等需要到居民家中提供服务的工作人员予以更好地保护。
在法律修订之前,这类工作人员如果在民众家中被其宠物犬咬伤,很难依据《危险犬类法案》提起诉讼。而且警察在出警时遇到此类事件,也很难妥当处理。然而法律修订后,由此引发的难题迎刃而解。如果邮递员等工作人员在民众的家中受到犬类袭击,完全可以根据《危险犬类法案》追究狗主人的法律责任并索取应有的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