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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探索法官职业化改革 晋升与行政级别脱钩

2014-06-07 11:03:44 点击: 来源: 网络转载 反馈
导读:三中全会《决定》提出:建立符合职业特点的司法人员管理制度。深圳市试点法官按单独序列管理,晋升与行政级别脱钩,取得了一定的进展 2月27日,深圳出台...

  体现法律发展规律

  本次改革,标志着法官与行政级别脱钩,在深圳成为从公务员队伍中细分出来的第四个类别。按照中组部和最高人民法院的相关规定,市中院可设置一级高级法官至四级法官,区法院则设置二级高级法官至五级法官,以法官等级定待遇。

  据知情者透露,改革后的法官收入,可超过普通公务员的工资水平。“高级别的法官,工资甚至可以超过法院院长。”

  比起收入的提高,改革在帮助法官实现职业理想方面的作用,更让广大基层法官心动。

  一位工作了9年,至今仍是普通科员的工作人员表示,将来自己肯定会选择走法官这条路。“如果不想从事法律工作,我当初何必考到法院来。”

  “读法律专业的人,多少都有一些职业理想。”另一位刚入法院不久的工作人员认为,改革尽管还未实施,但许多和他一样刚毕业不久的人都看到了希望。“与整天为行政晋升受煎熬相比,开开心心地做一名职业法官更能体现法律工作者的自我价值。”

  “改革是对法律发展规律的尊重。”在盐田法院工作了十年的法官全浙宾说,改革不仅给法官安心进行法律工作提供了保障,更重要的是,通过去行政化改革,将法官从公务员队伍中单独排序,让民众能认识到这个职业的特殊性,从而尊重法官、尊重法律。“这将对建设法治国家起到重大的积极推动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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