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最低工资委员会是根据《最低工资条例》设立的独立法定组织,委员会成员包括主席和不多于12位来自劳工界、商界、学术界和政府的委员,其主要职能是就法定最低工资水平向港府提出建议报告。
法定最低工资水平的设立和调整在香港一直存有争议,特别是商界和劳工界意见不一。最低工资委员会就表示,委员会在执行职能时,需要在防止工资过低与尽量减少低薪职位流失的目标之间,取得适当平衡,并要顾及维持香港经济发展及竞争力的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