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复甸、马以工去年7月联合调查,指控陈丰义违反“档案法”,私自销毁“监察院”内未逾保存年限、需要永久保存的卷宗、档案累积高达161.5米,“相当于火车站前的新光大楼高!”全案不但通过弹劾,并将陈移送公务员惩戒委员会,创下“监察委员”弹劾自家秘书长的先例。
当时陈丰义不但喊冤,还点名“监察委员”在弹劾会前餐叙,丝毫不避嫌;而“监察院长”王建煊也公开为陈丰义打抱不平。
陈丰义昨天终于出手反击,他提出一份检举书给纪律委员会,质疑李复甸、马以工利用职权上的机会关说请托,严重影响“监察院”形象及全体监委信誉,要求纪律委员会展开调查。
检举书中指出,李复甸、马以工为销毁档案一事,向陈明堂施压关说。陈明堂当时告诉媒体,“‘监察委员’确实是为了陈丰义案件前来找他”、“是补正资料、旋即转给台北地检署”;但对照李复甸的说法,李先是澄清不可能关说个案、后又强调“与陈明堂又有同学之谊”,两人说词矛盾。
陈丰义提出3点质疑要求纪律委员会查明真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