陶云江:叫,很多人叫。后来我就随身带着公司的刊刻证明,谁一叫就给他看,我没有私刻公章,是公司决策的。他们一看,就变成叫我冤枉鬼、倒霉鬼。
记者:就是说,你还没习惯“劳改犯”这个称呼?
陶云江:对,从没习惯,因为我一直都说我是无罪的。
记者:再审、重审的判决书、裁定书上都没有写过上诉状丢失这段经历?
陶云江:没有,他们怎么可能给你写!我要求他们写,他们不写。我还要求把97年的上诉状拿来给我宣读,他们只说了一句“书记员弄丢了”了事。
记者:那你觉得对你的案子应该怎么处理?
陶云江:既然他们承认错了,应该直接改判,不是拖这么些年。就算是启动再审程序,那直接判就行了,为什么还要发回重审?其实我也不怪他们法官(语气软下来),领导让他们这么判,他们能不这么判吗?
记者:到现在为止有没有人跟你道歉?
陶云江:道歉的话没说过。只是法院、政法委的来家里,送了点米和油,做过安抚工作。
“要是你被人家这样打过,死你都不会忘”
据指控,陶云江涉嫌以小哨建筑经营公司的名义,私刻印章,签署开远一项旧城改造合作开发协议,并用此协议诈骗了水泥厂等多家资源单位的40余万元。除了在公安机关的口供外,陶云江一直否认指控,且强调自己遭到了刑讯逼供。
记者:你的上诉状是自己写的?
陶云江:是的。这么多年,我都在研究案子,查了很多证据。
记者:你这些年来在法律方面已经很专业了?
陶云江:我以前就是学法律的。我在昆明机床厂技工学校毕业后,分到五钠厂作车工,就是用锉刀打毛边。我在厂里报名,考上了司法厅的电大班,学了两年法律。不然我那天不会顶着他们整,我知道顶着他们整没好处,但是没办法,我不懂就算了,可是我懂,我没办法忍受。
记者:你做过法律工作吗?
陶云江:这个说来话长。我一边零散帮别人接点案子,一边打点零工。后来就认识了杨崇德,处成兄弟,拜把子。1994年我正式到他的公司做经理,妻子也去他那里做出纳。